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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及投資者關係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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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東 服 務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協鑫新能源」)高度重視董事會(「董事會」)與股東之間的溝通。董事會致力確保其股東及投資公眾可公開、平等及適時地獲得公司信息,同時資訊股東可在知情的情況下行使權力及加強溝通,協鑫新能源已制定 股東通訊政策以確保股東可適時取得有關協鑫新能源全面、相同及容易理解的資料。另外,協鑫新能源已制定股東提名人選參選董事的程序。

有關公司通訊的要求

公司通訊(「公司通訊」)指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協鑫新能源」)已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協鑫新能源的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載於協鑫新能源網站及「披露易」網站。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協鑫新能源的《細則》,協鑫新能源透過協鑫新能源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提供公司通訊(「電子版本」),前提是相關股東已同意收取電子版本。

協鑫新能源將會向每名新註冊股東尋求其同意獲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若協鑫新能源在為期28日內尚未收到該註冊股東反對透過協鑫新能源網站以電子方式閱覽公司通訊的任何回應,該註冊股東將被視作選擇電子版本(而非收取印刷本(「印刷本」))。而日後有關公司通訊已載於協鑫新能源網站的通知將會以電郵方式發送至該股東(如沒有提供電郵地址,郵寄至協鑫新能源股東名冊上註冊股東的地址)。

協鑫新能源將會根據註冊股東的要求及以其所選擇的語言版本發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至其地址(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及向如並未尋求同意獲取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之註冊股東發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至其地址。

若註冊股東已選擇(或被視作選擇)電子版本,但如因任何理由以致在使用電子方式閱覽相關公司通訊時遇到困難,或欲收取印刷本,協鑫新能源在收到其要求後將立即向其免費發送印刷本。

有關公司通訊已載於協鑫新能源網站的通知亦會以電郵方式或郵寄方式向存放協鑫新能源股份(不論是否透過經紀或託管商持有)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非註冊股東寄出。非註冊股東可以要求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註冊股東可於任何時候向協鑫新能源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發出書面通知,修改其日後收取公司通訊的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如股東對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問,可以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正至下午五時正,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協鑫新能源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的查詢熱線 (852) 2980 1333查詢。

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協鑫新能源於協鑫新能源網站刊發公司通訊後,如註冊股東或非註冊股東擬收取相關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有別於其所選擇的另一個語言版本,可填寫並向協鑫新能源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提交相關申請表格(郵寄至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gclnewenergy-ecom@hk.tricorglobal.com )。

註冊股東可以在任何時候透過填寫並提交相關申請表格向協鑫新能源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發出不少於5個工作天前的書面通知(郵寄至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gclnewenergy-ecom@hk.tricorglobal.com ),更改選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相關更改要求適用於下次及日後刊發的所有公司通訊,直至該股東不再持有協鑫新能源股份,或其透過填寫並提交相關申請表格通知協鑫新能源股份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任何更改。

非註冊股東亦可不時透過向中介公司例如其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參與者的相關人士提交相關指示,以更改其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方式。

供註冊股東和非註冊股東用作更改選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及/或要求印刷本的申請表格可在以下下載:

- 供註冊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的申請表格

- 供非註冊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的申請表格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有關補發已遺失的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証明書之公告如下:

擬發出新股份証明書的公告(表格NS3)

有關取消原有股份証明書及發出新股份証明書的公告(表格NS4)